【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1-23浏览次数:247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我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启动我省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属地管理的要求,各高校要主动与属地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报告情况,在属地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要建立工作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是做好值班值守。当前正直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学校正值寒假,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会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结合教育实际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三是分类落实防控。各市(州)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情况,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要突出重点,区分已发生疫情和未发生疫情地区情况,指导分类做好应对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预案等相关工作。重点关注疫情发生区域返校学生及近期有过疫区旅行经历的师生员工。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地区学校防控工作。有关高校要关心关爱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附属医院师生,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四是加强科研攻关。有关高校要主动参与科研攻关,会同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力量共同攻关,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技术研究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病毒溯源和变异监测、应对疫情变化的技术准备,参与监测检测技术、药品、疫苗的研发及应用。组织引导高校有关专家在科学宣传推广疫情防控知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参与联防联控。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建立内部联防联控机制,密切关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六是改善环境卫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是深化健康教育。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八是及时报送信息。自2020年1月22日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及时将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处置情况上报属地主管部门,同时报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卫艺处)。

联系人:李崇军、胡仁友,电话:15567730009、13944083215,办公电话:0431-82761668(春节值班电话:88905399),邮箱:2441610982@qq.com。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编辑:赵纪超